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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b3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斗战狂潮 > 第五章 小白脸
    王重打着哈欠走进社团,昨天晚上实在是太折腾了,因为至尊涅槃时引动的那煌煌天威,以至于以火海为中心的整片维度区域都出现了严重的磁场紊乱现象,这样的磁场紊乱对灵魂降临者虽然影响不算特别大,但回来的时候也着实是费了点功夫,结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金刚基地也没有去成。

    当时表示了严重不满的是辛巴,主要是它觉得火焰至尊做事儿太不地道了,救了她的命耶!居然招呼都不打一个、也不给点什么好处就跑了个没影儿,还扔下自己和王重艰难的在那紊乱磁场中找寻回家的路,果然,大人物一般都是吃干抹尽就翻脸不认人的货,没一个好东西!

    这年头,做好人难,做好事儿更难啊!

    王重对此倒是表示了理解,结果被辛巴狠狠的指着鼻子大骂了半天贱骨头,当然结果就是辛巴的鼻子变得比平时更红更肿了些。

    “喂、喂?”

    刚推门进去,就看到海曼、巴伦还有蕾·莉、米拉米四个在那里拨弄天讯,像是在和什么人通话,雪花片儿般的断续影像让四个人都有点头大。

    王重凑了过去,伸手在那天讯上试着随便一戳。

    ‘啪’

    扭曲的雪花影像马上就‘立正’了,露出格莱的笑脸。

    “靠,队长,你这是金手指啊?”

    “巧合,呵呵。”王重呵呵一笑,纯粹图好玩儿乱戳的,确实是巧合,他冲影像那边打了个招呼:“嗨,格莱,在哪里呢?信号这么差?”

    那边格莱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在斯图亚特城,信号应该是没问题,就是这几天下暴雨,天讯大概被淋湿出问题了。”

    “额……”王重摸了摸鼻子,看着格莱背的那个大背包也是醉,这家伙是个星界游神,放假那天起就背着背包到处旅游了,而且号称要穷游……

    好吧,很有志气、很有想法的一趟旅游,但是,既然决定要荒郊野岭的,你背着那么大一个背包居然都能忘记塞进去一把雨伞?

    “格莱!格莱!”最兴奋的就是海曼,冲着屏幕里连连招手:“都已经到斯图亚特城了?天哪,你前天不是还在坎贝尔高原吗?那里可没有铁轨!”

    “就在那边淋的雨,不过运气好,昨天遇上一队巡逻的士兵,搭他们便车过来的,”格莱的影像又开始扭曲了,能看到他那根‘奇长无比’的手指在天讯屏幕上戳来戳去:“喂?喂?”

    “啊!不要啊!好不容易才连上的说!”海曼差点把一头秀发都给抓乱了:“队长!快,金手指!用你的金手指!”

    可这次无论王重再怎么戳,屏幕的雪花现象都越来越严重,直到彻底断片儿。

    格莱无奈的拍了拍已经快冒烟儿的天讯,这半年在天京虽然学习了不少新的知识,但天讯这玩意还是太深奥啊,至少自己是没办法把它修好的。

    哎,这么高科技的东西,还以为这仪器防水的说……

    格莱摇了摇头,把彻底哑火的天讯塞进了背包。

    斯图亚特城,虽然并不位列联邦十大城市,但从某一个角度上来讲,它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是联邦的领土政策颁行后,第一个靠家族势力的私人力量建造起来的城市,也是如今发展得最好、规模最大、福利也最多的私人领地。

    格莱一直对这座城市很感兴趣,得益于经常在联邦天讯资料上看到的各种关于这座城市的宣传和新闻。

    但由于是黑暗时代中期以后才开始修建的城市,其前身只是一个群山中的小山村,所以要说斯图亚特城有什么名胜古迹就纯属扯淡了,就算有也最多不过两三百年的历史,没准儿就是当初身为城市前身的小山村的某口枯井,被刻意的渲染上一大串神奇的传说故事,然后披红挂彩的修一大圈儿隔离带供人参观,只能骗骗那种人傻钱多的游客,本地人是从来不会往这些地方多看一眼的。

    格莱当然也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斯图亚特城让全联邦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那发达的基础科技设施,大街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各种超大的天讯屏幕24小时不间断的滚动播放着各种有趣的新闻、消息和广告,整座城市的建筑海拔也是冠绝联邦之最,随处都可以看到那些在普通城市里根本看不到的高楼大厦。

    城市中有着好几条纵横交错的铁轨路线,仅仅只是作为城市中居民的代步工具,只需要花上一点信用点,你就可以坐着铁轨穿过整座繁华的城市来回好几趟都行。

    入眼处尽是奢华,所听的尽是繁荣,繁华高效,是斯图亚特城带给格莱的第一感受。

    只是,即便是这样的繁华都市也有着不够‘完美’的地方,在那高楼林立的城市边缘,紧靠着巨大的生命城墙沿墙角下,那里还有着大片的低矮建筑,拿斯图亚特城本地人的话来说,沿着城墙内这一圈儿的,全都是贫民窟,这种区域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充斥其间,只要有钱,这里的人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就像城外的难民营,在富人的眼中,这两个称呼只是因为一个在城内、一个在城外罢了。

    当然,实际情况其实远没那么糟,起码这里的人还能吃得上饭。

    格莱对这块区域也挺有兴趣,和城中那些高楼大厦比起来,这里无疑能看到更多和人有关的东西,覆盖在繁华城市下的阴臭水沟,密集得几乎插不下脚的排房,很多巷道连两人并行都吃力,这里的人也没有城市中心那些急匆匆的忙碌,街边巷尾总能看到很多无所是事的地痞和混混,也有睁着与年龄不太相符的精明眼神、满身泥巴的小孩。

    格莱津津有味的看着走着,对一切都充满了兴趣,正正规规的饭店是别想了,他也没兴趣,越是底层越容易看到真实,好不容易找到一家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可以吃东西的地方,按这里人的话来说,这叫苍蝇馆。

    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里只有两三张桌子,老板娘的腰围绝对比巴伦还要粗一圈,一进门就瞧见她拿着个苍蝇拍在店里拍来拍去,在这种地方就不要想讲究卫生了,别人吃过的饭菜稍微热一热就给客人端上去是常有的事儿。

    原来这就是苍蝇馆的意思,格莱看得有趣,老板娘看得更有趣,穿得这么干干净净、长得又白白嫩嫩的男生,在这贫民窟里可绝对是稀有动物。

    端上来的两盘小菜难得的新鲜,老板娘亲自下厨,拉了条凳子就兴致勃勃的坐到格莱旁边:“小帅哥,没见过你呀,游客?”

    “呵呵,是的。”

    “跑贫民窟来旅游的?这儿有什么好瞧的!”

    “随便看看,感觉还挺不错。”

    老板娘相当的爽朗,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帅哥了,三言两语就和格莱攀谈起来,显得十分热情。

    尽管是在贫民区,可和大多数生活在斯图亚特城的人一样,这儿的人特喜欢侃,小到东家长西家短,大到斯图亚特的各种小道消息、家族传闻乃至城市建设,简直是天上知一半、地下全知,正聊得性起,冷不丁的那边有人就拍了桌子。

    “肥女,你他娘的要死吗?半天了酒都还没有上来!”

    “不吃了,你陪那小白脸聊个高兴去吧!”

    说话间,旁边桌上三个小混混打扮的家伙,打着饱嗝,拍桌子踢板凳的站起身来,桌上剩着七八个残羹剩水的汤盘。

    老板娘眼睛一瞪,那三个家伙根本就没有叫过酒:“嗨嗨嗨,你们什么时候叫过酒?要走可以,把饭钱留下!吃霸王餐吗?!”

    这时候可顾不上身边的小帅哥,她一个箭步就堵到了大门口。

    “托尼哥,这肥女真不上道啊。要不要来点饭后活动?”

    三个小混混笑着挽起袖子:“可惜长得太丑了点,要是苗条一点,虐起来就更有意思了。”

    “死鬼快出来!”老板娘明显有点怂,冲着厨房那边喊了好几嗓子也不见她家那个没用的出来,她着急起来,堵在那里进退不得。

    啪一声闷响,领头那个叫托尼的家伙一凳子砸到老板娘的额头上,顿时头破血流。

    “杀人了杀人了!”老板娘也是发了狠,杀猪一样的嚎叫,托尼还要再上,却冷不丁的听到一个声音。

    “吃了东西还是要给钱的,这样不好吧?”

    三个小混混同时回头,只见那个长得白白净净,自称是来旅游的男生正站起身来看着他们。

    “哟嗬?”托尼乐了:“管闲事儿啊?老子最喜欢管闲事儿的人了!兄弟们,操家伙!”

    冲上去的时候,托尼的心里其实还是有点虚的,像这种穿得白白净净就敢单独到贫民窟来的人,一般都挺有点本事,说不定就是哪个英魂学院的学生跑来体验贫民生活的,面对那些新人类,自己三人可不是对手。

    可总不能被这小白脸一句话就给吓住,托尼横着心冲上去,结果只是一拳,信心就打出来了,只见那白白净净的男生明显没有打过架的样子,一拳就给撂到了地上,老板娘吓了一跳,赶紧冲过来,却被一脚踹翻到地上爬不起身。

    三人立刻围了上来冲着格莱一阵拳打脚踢,揍这种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家伙,可比揍贫民区其他那些垃圾过瘾太多了,而且这也实在太轻松了,就算是贫民窟那些老实人,挨揍了都知道还两下手,打不过也总会跑,可这小子除了抱着头当沙包,基本就没有别的动作了。

    直到撒够了欢,托尼狠狠的朝地上唾了一口,顺便还再踩上两脚。

    “小兔崽子,毛都没长齐,就想学人家英雄救胖子?瞧他妈你这怂样!”

    “哈哈,他救他的胖子,咱们就去拯救美少女好了!”

    “滚开滚开,看什么热闹呢,再看老子一块儿揍!”托尼眼睛一瞪,吓退了围到门口看热闹的一帮居民扬长而去。

    那边厨房里这时才探出来一个干瘦的身子,看到那几个小流氓离开,他赶紧跑了出来扶起老板娘。

    “我没事!你这没卵子的挫货,得得得,别跟我面前晃悠,赶紧看看那小子去!”老板娘那身厚厚的肉还真不容易受伤,倒是更关心格莱,又好气又好笑:“看他跳出来,我还以为是哪个英魂学院的学生呢,真是的,不能打还管什么闲事儿?”

    格莱已经站了起来,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衣服,点了点头。

    “诶,你没事儿?”老板娘觉得有点惊讶,还以为这小子会鼻青脸肿呢,看来刚才抱头抱得好,脸上居然一点伤都看不到,还是那么白净,她忍不住就说:“小兄弟,你人不错,但没能力就别逞英雄啊,小心死得快!”

    “恩,谢谢。”格莱又点了点头,把自己的背包重新背了起来,放下饭钱,走出门外。

    “倒是挺能抗的,身体肯定倍儿好……”老板娘也是醉了,这小子居然还记得给饭钱,还真是那种富人家庭长大的孩子,就算马上要去死,也时刻都保持着风度,可这种风度,在贫民窟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她忍不住就摇了摇头,这年头,为什么有点正义感的人都这么挫呢?

    出门的格莱并没有走远,凭着之前游逛这一带的记忆,他轻车熟路在巷道中穿行,越走越偏,直到来到一个偏僻胡同里的死角。

    前面没路了,格莱转过身,从路口处,果然有三个人已经堵在了那里,正是先前在小店里的那三个混混。

    “小子,又碰面了,你好像挺有钱嘛,”三个人似笑非笑的打量着他:“借点儿给兄弟们花花怎么样?”

    三个人一边说,一边狞笑着围了上来。

    这里虽然是贫民窟,可终究还是在斯图亚特的律法范围之内,在小店的时候人太多,公然抢劫什么可是重罪,这小子,穿得干净还背那么个大包,又完全不会打架,送上门的肥羊没有不宰的道理。

    可没想到,围过来之后,这只肥羊居然笑了。

    脑袋刚才被踹坏了吗?托尼总觉得这个笑容有点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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