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7b3小说网 > > 红尘颠倒 > 第9章
    “哦,是佚明啊。”黎妈妈非常重视黎景的学业,自然听过姜佚明这个名字,知道他不光是黎景班上的第一,还是年级第一。

    黎妈妈脸上堆满了笑容,赶紧让姜佚明坐下,说:“孩子,你有心了。不用这么麻烦,黎景明天就能出院了,后天就回学校了。”

    说着,她看向黎景,说:“景景,怎么同学来了也不知道打个招呼?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

    黎景忽然皱了一下眉头,别过脸去,没有说话。

    姜佚明舔了一下嘴唇,连忙说:“阿姨,黎景身体不舒服,不用打招呼。我们两个关系……挺好的。”

    说完,姜佚明干笑了两下。

    黎妈妈越看姜佚明越觉得喜欢,说道:“景景,既然你跟佚明关系好,平时就多带着佚明来家里玩,你也多跟佚明学习学习,向人家取取经,知道没?”

    见黎景没有回应,黎妈妈又问:“景景,听到没有啊?你以后多跟佚明学学,把成绩提高上来,我跟你爸也就没别的心事了……”

    黎妈妈仍在喋喋不休。姜佚明忽然觉得自己这趟好像是场多余,平白给黎景增添了烦恼。

    没等黎妈妈说完,他就意兴阑珊地站起身来,说:“黎景,阿姨,我就不打扰了。黎景,你注意身体,咱们学校见。”

    高一下学期的这场意外,给了姜佚明接近黎景的契机。他终于有机会成为黎景的朋友,也终于有了机会正大光明地关心黎景。

    不过,欢喜的却只有姜佚明一个。

    转眼间,那么多年过去。明月依旧,人不如旧。

    姜佚明将杯中的威士忌饮尽,熟悉的煤泥味道冲上鼻腔,冲淡了眼前一幕幕的回忆。

    只是,无论时隔多久,姜佚明都不会忘记自己与黎景的第第一次相见。

    那是一个清凉的下午,桂花树下,一个俊美的少年与他擦肩而过。

    第5章 晚上好,我来送你上班

    与姜佚明分别后,黎景几乎是落荒而逃,甚至连一句“晚安”都未曾说出口。

    因为连日的阴雨,老旧的楼道中发散出冲鼻的霉味儿,呛得黎景喉咙发痒,也不知在潮湿阴暗的角落里,藏了多少细菌。

    黎景加快步伐,朝顶层的屋子走去。

    走到家门口后,黎景掏出钥匙,拧开房门时,他的手指还在发颤。

    他打开灯。黑暗中,灯泡先是闪了两下,旋即亮起,紧接着,简陋破旧的房间在黎景的面前展露无遗。

    黎景租住的是间一室户,没有客厅,一进门就是个拥挤的厨房。挤过厨房,再往里走,是个狭窄的走廊,走廊的一侧是个洗手间。穿过走廊,就是黎景的卧室了。

    卧室满打满算只有十平方,布置得很是简单,虽然只有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外加一个柜子,但仍是满满当当地摆满了屋子,一踏进来就觉得拥挤不堪。

    黎景叹了口气,他放下吉他,坐在椅子上,身上仍裹着那件过分宽大的羽绒服。

    几分钟后,黎景揉了揉眉心,不由得自嘲地笑笑:少年时代的他怎么会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住进申城最偏远的角落,租着最破旧的回迁小区,挤在这不足二十平米的房子里。

    这简直比他念书时,见过的最糟糕的房子还要差上许多。

    想到这里,黎景皱起了眉头。少年时代他所见过的最差的房子,不就是姜佚明曾经的家么?

    那时,黎景还是黎家的“小少爷”。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加之在元旦晚会上表演弹唱的事情败露,黎景被父母训斥一通。最后,黎父甚至一气之下砸了他的吉他。

    黎景既是委屈,又是不甘,一个人大晚上跑出了家门。

    当时天色已晚,黎景将手机通讯录从头翻到尾,发现自己能找的,唯有姜佚明一个而已。

    于是,黎景拨通了姜佚明的电话,问他能不能陪自己出来转转。姜佚明没问缘由,更没有推脱,问过黎景的地址后,马上就换了衣服出门了。

    半小时后,黎景在学校旁的便利店见到了姜佚明。

    那天姜佚明只穿了件最寻常的衣服,寻常到黎景早已没了印象。但时至今日,他仍能想起月光下姜佚明英俊的脸庞,还有那一双深邃的眸子。

    似有千言万语蕴藏其中,却在眼波中化为了无声。

    姜佚明陪黎景在恒海路漫无目的地逛了几个钟头,却一直没问黎景一个人跑出来的原因。又或许是因为当初的黎景太过浅薄简单,什么心思都摆在脸上,姜佚明根本不必去问。

    姜佚明向来顺着他,无论他说什么,姜佚明都安静地听着,无论他做什么,姜佚明都耐心地陪着。

    直到接近凌晨的时候,黎景才终于困倦了。于是姜佚明把黎景带回了自己家。黎景原本满心欢喜,可等他跟着姜佚明七拐八拐,走进狭窄的弄堂,踏入七十年代的老公房后,又不识好歹地嫌弃起来。

    姜佚明表情淡淡的,既不气恼,也察觉不出丝毫的自卑。他一边替黎景找来换洗的衣物,一边耐心地听黎景喋喋不休地抱怨着自家的种种不好之处。

    现在想来,当初的自己当真可恨,也难为姜佚明能忍住脾气不冲自己发火。

    可到头来呢?黎景才是姜家的孩子,而他现在住的地方,还远不如当姜家弄堂里的那套老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