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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b3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佛剑情天 > 第54章
    青年摇摇头道:“不行,根据大漠的规矩,你已经被击败了,失败的人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

    “但是我有权利杀死我自己吧?”

    青年微笑道:“当然可以,可是你的族人就没有族长了,他们在大漠上已充满了敌人,若是没有一个英明的族长领导,他们只有被人消灭掉。”

    金加不禁默然,慢慢地流下了眼泪。

    大漠上的男人是很少流泪的,流泪就是屈服。

    青年也不去理他,等他流了一阵泪后,才递给他一袋子酒。

    金加接过了青年手中的袋子酒,喝了一口,又差点跳了起来:“他妈的!这是什么玩意儿?是火药?”

    “是一种从内地来的烈酒,叫烧刀子,给男人喝的。”

    “你……还以为我是一个男人?”

    “大漠之鹰始终都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只不过今后你只是东呼尔族的大汗,不再是草原上的大盗了。”

    “你把我最得力的部下都杀光了,我怎么跟你合作?”

    “你那东呼尔族中还有一百多名战土呢?”

    “他们有一半是女人。”

    “女人也能成为战士的,你看看我的这些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吧?”

    金加吐吐舌头:“她们简直比男人凶十倍,对了,弄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

    “洪九郎,天山的猎人。”

    “你就是那个被称为飞狐的猎人?”

    “是的,想不到你也听过我的名字。”

    “你是很有名的猎人,草原上的人都很尊敬你,所以我的族人从不踏进天山一步,就是为了避免碰上你,听说你到内地去了,成了什么天狐门主。”

    “天狐就是天山之狐的意思,我们都是不忘本的人。”

    “你要我如何合作,总不会把天狐门推到草原上吧?”

    “我没有这个打算,我是要你合作去对付一批更为凶狠的敌人。”

    “我行吗?我是你手下的败将,能帮你多少忙?”

    洪九郎道:“你不行我不会找你,金加,别太看不起你自己,你仍然是草原上最伟大的勇士。”

    “最伟大的勇土是不会被击败的。”

    “你错了,金加,真正的勇士常常被击败,只是不会被击倒,失败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倒下去后爬不起来、”

    金加跳了起来,大声叫道:“好,我们合作,但是合作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我们……”

    洪九郎微笑道:“谁说我们不是朋友呢?”

    他伸出了一只手,握住了金加的手。

    这是友谊和平等的表示,金加也忍不住热泪盈盈,望着洪九郎,喃喃地道:“谢谢你,洪九郎,谢谢你!”

    第十九章

    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5'1'7'z'手'机'电'子'书),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们放弃这一行已经太久了,从头开始也嫌太迟。但幸好我们不是一个大族,我们可以做生意,从别处运来大漠上缺少的物质,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换取牛羊。”

    “那要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有许多的积蓄,我们的库存黄金已经有百多万两了,用我们的黄金,加上我们的人力,绝对可以成为大漠上的一支商队。”

    “这倒也是个办法,但在大漠上经商要冒很大的风险。”

    “都不成问题,我的人对大漠的熟悉没人能比,说到盗贼,那更不必担心了,我大漠之鹰不去抢人已是万分客气了,谁还敢来抢我的?”

    他说时,充满了骄傲。

    洪九郎也很高兴地道:“不错,大哥,你这是一条最适合的路子,既可以发财,又走的是正路,将来到内地批货,我的天狐门也可以为你尽力,不叫人多赚了你的去。”

    “我也不会太黑心;让大漠上的人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些年来,我觉得对草原上的兄弟们亏欠不少,也该回报他们一些。”

    “好极了,大哥,这样一来,你将成为大漠上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会以结交你为荣。”

    “但我最高兴的还是交上你这个兄弟,我说兄弟,你现在该可以告诉我,你要对付的敌人是谁了?据我所知,在大漠上应该没有值得你担心的人。”

    “不是大漠上的,是一批外来的女人。”

    金加大声笑了起来:“一批外来的女人?有多少?”

    “主要的有四个,也许多出几个来,但不会超过十个。”

    “就算是十个吧!那也不值得担心呀!”

    “这批女人不同,她们是属于西方一个很邪恶的宗教的,个个十分凶悍。”

    “比你的这五个女人更厉害?”

    “厉害得多,我的女人只会武功,她们则还会法术,像迷魂术啦!喷火吐雾术啦!”

    金加的脸上却全无畏惧之色,哈哈大笑道:“好极了,我要去弄她两个来当老婆,妈的!我的这些女人简直不行,一看见刀剑就吓昏了过去。”

    洪九郎笑笑道:“那可是一批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兄长难道不害怕?”

    金加笑道:“不害怕,我有阿拉真主保佑,百邪不侵,不在乎她们捣鬼,我知道她们是什么西方魔教的人。”

    “啊!兄长知道?也见过她们?”

    金加道:“由西方进入东土,大漠是必经之地,他们也不时有往来通信的使者,被我宰过好几个了。”

    “兄长杀过她们的人?”

    金加得意地道:“是的,前后共有三批,两批是两个人的,另外的一批有四个人,他们是很厉害不错,但是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什么办法?”

    “利用地形,这一片大漠他们没我熟,我的人打不过他们,跑起来却比他们快,一批是被我们诱进了流沙,活埋了进去,一批则是在晚上被我们暗袭杀死了。另外四个人的一批中,有两个女的,被我们引进了大漠迷了路,结果因为食水不足,困死在大漠上。”

    “兄长为什么要去惹他们呢?”

    “为了发财,他们都带了很多珠宝。”

    “不大可能吧?他们在西方只占了一个小国,并不十分富有,怎么会有珠宝带过来呢?”

    “不是带来,是带去,这三批人都带着珠宝回到西方去,我怎么舍得放过他们呢?”

    洪九郎大笑道:“原来他们在中原搜括了珠宝,却被大哥拦截了下来,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不来找大哥追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