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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喜欢骑马的刘彻

    “慎言你娘啊!”

    曹襄头都不回的就开骂了。

    “这个要慎言,那个要慎言的,耶耶要是总这么慎言来慎言去的,白长着一张嘴巴还能说话吗?”

    马老六哭丧着脸道:“陛下要求不论巨细一概不得缺少。”

    霍去病看看马老六对云琅道:“一会就让他去点火吧!”

    云琅看看何愁有道:“也行啊!”

    何愁有耷拉着眉毛道:“多穿两件铠甲!”

    慢吞吞的从烽燧里走出来的幕烟刚好听到最后两句话,就抱拳道:“将军,司马,您该知道卑职有多尴尬!”

    云琅笑道:“在长安与你们在白狼口不同,事与愿违是今后要经常遇到的事情,你们要学会习惯。”

    幕烟叹息一声道高:“当初点燃最后一把火的三个兄弟只活了一个,如今还有内伤未愈,其余两位兄弟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内脏却变得稀碎。

    我不想让马老六去白白送死。”

    何愁有淡淡的道:“列队吧,陛下来了!”

    幕烟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就站立的笔直等待皇帝的到来。

    曹襄在一边瞅见了幕烟的痛苦模样,也看到了马老六心丧欲死的状态,就把嘴凑到云琅耳边道:“他们是不是傻?”

    云琅看了那两个傻蛋一眼道:“这样的人死不足惜!”

    曹襄点点头道:“你确定扬麦粉的时候烽燧不会炸?”

    云琅摇头道:“只要不见火星不会炸。”

    “这就是说爆炸跟点火有关?”

    云琅瞅着曹襄点点头道:“不点火不会炸,你到底要干什么?”

    曹襄笑道:“你不觉得我们兄弟两缺少一些走狗吗?”

    云琅冷笑道:“幕烟我不要,我只要马老六,而且他很快就会成为我门下的走狗,无论如何,我不能跟着去病远征了,家里总得有一个靠得住的人去远征,告诉我那一路上发生的所有事情。”

    曹襄连连点头表示支持,然后小声道:“我能告诉他们点火的时候不用拿着火折子站在烽燧里面吗?”

    云琅鄙夷的看了幕烟跟马老六一眼道:“我也觉得不用,可能他们觉得那样点火显得比较勇猛一些!”

    “闭嘴!”

    何愁有低喝一声,云琅跟曹襄立刻就站的笔直。

    裘皮外面套着一袭长达一丈的红色披风,刘彻如同一片红云从远处飘过来。

    他的骑术真的很好,胯下的白色战马也雄壮至极,一丈宽的河沟几乎不用停顿,那匹马昂嘶一声就拖着刘彻从小河沟上飞跃而过。

    何愁有的脸色很难看……毕竟,皇帝有小桥不走,非要跳河的行为让何愁有非常的担心,自古以来骑马摔死的人,一点都不比被刽子手砍头的人少。

    “啪啪啪!”

    云琅摇着头鼓掌,意犹未尽的对何愁有道:“陛下的骑术真是天下无双啊。”

    曹襄在一边凑趣道:“比我高多了。”

    何愁有瞅着已经到了地头,还不肯停下战马的刘彻,一张丑脸变得更加难看,那颗锃亮的蛋头,隐隐有了红色。

    霍去病忽然跳上乌骓马绝尘而去,他的目标就是皇帝。

    云琅哈哈一笑,也跳上了游春马,呵斥一声,也跑了。

    曹襄左右看看,见何愁有在暴怒,李敢那群人在发傻,也哈哈一笑,跳上一匹健壮的花毛战马跟在云琅后面去追皇帝。

    眼看着那三个混账东西去追皇帝了,何愁有知道,这三个混账东西绝对不会去劝皇帝停下战马,而是会鼓动皇帝跟他们一起在这片荒原上纵马狂奔。

    一个宫卫骑马跑过来,刚要张嘴说话,就被何愁有凌空一脚给踹下了马背,他的身子刚刚在马鞍子上坐稳,战马就已经开始狂奔。

    刘彻回头看一眼追上来的霍去病,云琅,曹襄三人,哈哈大笑一声,催马跑的更快了。

    霍去病轻轻地磕一下马肚子,乌骓马的性子发作,摆一下硕大的脑袋,粗壮的后腿用力的蹬了一下大地,立刻就向前窜出好大一截,把跟在皇帝身后的宫卫甩出去好大一截子。

    前边不远出就是骊山,皇帝跟霍去病跑不了多远就必须拐弯,因此,云琅立刻拨转马头直奔皇帝跟霍去病准备拐弯的地点,曹襄有样学样,跑弓弦绝对比跑弓背要快,这一点曹襄理解的非常透彻。

    曹襄还惊讶的发现,云琅居然在一边催马狂奔,还一边从马包里取出红色的羽林斗篷披上,那斗篷虽然没有皇帝披的斗篷鲜艳,显得陈旧一些,披上之后却显得威风凛凛。

    于是,曹襄的手也探向马屁股上的马包……他的斗篷上还有几个破洞,披上之后要比云琅的斗篷显得他比云琅更加久经征战。

    霍去病见云琅跟曹襄都披上了斗篷,他也不傻,立刻就披上了,还扬声冲着不远处的皇帝大吼道:“今日就让羽林郎陪伴陛下演武!”

    刘彻听得清楚,不由得再次仰天大笑道:“好啊,今日就让朕试试几位爱卿依仗杀奴立功的骑术。”

    曹襄从斜刺里杀出打叫道:“舅舅,今天没君王吧?”

    刘彻骑马骑的开心,探手从背后的箭袋里抽出一枝鸣镝,居然双手松开缰绳,搭弓射箭,鸣镝咻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鸣镝所向,正是大军前进的方向,刘彻给了方向之后,不论是霍去病,还是云琅,曹襄,马速再次变快,这一次几乎毫无保留。

    狂风从刘彻的耳边呼啸而过,束发金冠上的金击子不断地被风吹拂的敲打在金冠上,如战鼓在刘彻耳边响起。

    他不记得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纵马狂奔过了,只觉得这一刻酣畅淋漓至极。

    论起马术,从小养在深宫大院里的刘彻,即便是练习的如何勤勉,也无法与霍去病这种骑在马上远征千里的人相比。

    即便是云琅,曹襄,也是随军远赴匈奴腹地征战的人,有一段时间几乎是生活在马背上的。

    三人看似竭尽全力了,实际上却留了几分马力,如果不是因为刘彻胯下的战马实在是太神骏,他们甚至用不到七成马力就能追上刘彻。

    何愁有倒是全力以赴了,一来他出发的时间太晚,二来,宫卫骑的战马比不过皇帝的,也比不过霍去病,云琅,曹襄他们千里挑一的战马,无论他如何催动战马,也只能紧紧的咬在这群人的后面,想要迅速的拉近距离毫无可能。

    骑马其实是一个力气活,不擅骑马的人只要在狂奔的马背上颠簸片刻,五脏六腑都会被颠簸的移位。

    因此,骑马不等于骑术,骑术是一门需要专门练习的技能,跟后世的驾照差不多。

    身体上的痛苦,会让雄心壮志啦,豪情啦,好胜心一类的感情迅速的消退。

    当刘彻的大腿开始疼痛的时候,战马的速度自然而然的开始下降了,最后缓缓停在一片荒坡上,看着急速靠近的霍去病道:“久不骑乘,髀肉复生,今后当多加练习!”

    不等霍去病发话,曹襄先大笑道:“舅舅,您比奴贼跑的快多了。”

    话音刚落,一只硕大的脚丫子就踹在曹襄的腰上,把他从战马上给踹下去了。

    何愁有的这一脚踹的极为机巧,曹襄腾空而起,落地的时候却是屁股先落地,在地上滑行了好久。

    刘彻冷着脸道:“我们甥舅就不能有点天伦之乐吗?”

    何愁有躬身施礼道:“天子自有法度,陛下如此肆意妄为贪图一时之快,却把天下臣民,以及祖宗江山抛诸脑后,老奴受先帝嘱托,不敢稍有忘怀。”

    刘彻怒哼一声,扬起鞭子想要抽打,最后却无奈的垂了下来,长出一口气道:“罢了,我们去看烽燧吧!”